峡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2025)12号

来源:峡江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5-27

峡​江县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

复终2025〕12

申请人:陈**

被申请人:峡江县农业农村局

申请人不服峡江县农业农村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受理其投诉举报,向峡江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本机关申请撤回对峡江县农业农村局的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