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县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须知
一、办理依据
按照江西省残联、江西省卫健委《江西省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赣残联字〔2018〕51号)文件规定进行办理。
二、办理条件
符合《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6341-2010)关于残疾种类和等级划分(残疾种类有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残疾等级有一、二、三、四级)的对象。
三、所需材料
申请人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有关病历证明等向县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残疾人证申请表》、《残疾评定表》相关信息。
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四、残疾评定
申请人到省、市、县三级残联指定的残疾评定医疗机构进行评定,填写《残疾评定表》,要有明确的残疾评定结论,需两名医生签字并加盖残疾评定机构印章。
五、审批办理
在受理残疾人的申请后,县残联严格按照办理程序,对于不符合残疾标准、评定医疗证明不符及其他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不予批准;对于符合残疾标准,受理后进行公示,录入办证系统,予以批准,相关资料原件留县残联存档。由县级残联打印残疾人证,并加盖印章和钢印。
六、领证
残疾人证审批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可到县残联或乡镇残联领取残疾人证。符合“跨省通办”的可采取邮递到付等方式领取。
附:省、市、县三级残联指定的残疾评定医疗机构名单
峡江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12月2日
省、市、县三级残联指定的残疾评定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 县级残疾评定机构 | 残疾评定类别 |
1 | 峡江县人民医院 | 视力、听力(三、四级)、肢体 |
序号 | 市级残疾评定机构 | 残疾评定类别 |
1 | 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 | 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 |
2 | 井冈山大学附属医院 | 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 |
3 | 吉安市妇幼保健院 | 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 |
4 | 吉安市第三人民医院 | 智力、精神 |
序号 | 省级残疾评定机构 | 残疾评定类别 |
1 | 江西省人民医院 | 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 |
2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 |
3 |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 |
4 | 江西省儿童医院 | 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14周岁以下) |
5 | 南昌大学附属眼科医院 | 视力 |
6 | 江西省精神病院 | 智力、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