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问题 | 矿山治理投入不足。吉安市辖区内矿山大多规模较小,受近年矿业市场低迷影响,效益普遍较差,很多企业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保证金难以按标准缴交到位。2002年以来,全市按政策关闭各类矿山300余家,需治理废弃矿山面积约有1.5万亩,治理欠账多、资金缺口大。 |
整改目标 | 按计划推进矿山治理工作。 |
整改措施 | 1.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2019 年编制全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 2.明确治理责任,持证矿山由矿业权人治理,废弃矿山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筹资治理。 3.分年度实施矿山治理,加强日常督促、指导,确保年度任务如期完成。 4.加大矿山治理投入。 |
整改完成情况 | 1.编制了《江西省峡江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9-2025年)》,指导全县废弃矿山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2.督促持证矿山企业严格落实生态修复主体责任,切实做到边开采边修复。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开展矿山生态修复;严格落实矿山生态修复基金制度,建立生态修复基金账户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3.积极争取上级矿山生态修复专项资金。 |
市督察整改办问效电话 | 0796-8250939 |
公示期 | 2026年7月8日—2026年7月21日 |
峡江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