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前教育资助: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家庭幼儿资助金1500元/年·人,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不低于500元/年•人。
2.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寄宿生小学:1250元/年•人;中学:1500元/年•人;非寄宿生小学:625元/年•人;中学:750元/年•人。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平均2000元/年•人;分三个档次(1500元、2000元、2500元)发放,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给予2500元/年·人助学金补助(不含补习生)。
4.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当年参加高考并被大学正式录取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和城镇低保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次性给予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5000元/人。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大学新生补助入学路费(省内500元/人,省外1000元/人)。
5.中职国家助学金:对在我县教育部门管理的中职学校就读的全日制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2000元/年•人中职国家助学金。
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大学生可申请每年16000元/人,研究生每年20000元/人。
7.县外就读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由户籍地所在乡镇政府发函至就读学校或学校所在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资助。